出于这样的现实,早期中国社会以人的身份地位为基础,把社会成员分为君、臣、民三个等级,每个等级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每个成员应具备什么样的道德品质,以及各自的职分是什么,思想家对这些问题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
有些装置,虽然也借助于物理材料,但只是提示性的。耳虽听,而所以听者心也。
在阳明看来,朱熹所谓物,包括一草一木,是外在于心的事事物物。如果保留唯心论这个词,心学便是意义论上的唯心论。在此之外,人类更多的行为,既无法借物理限制,也无法用制度约束,而靠自律。同时对外物或外人施加作用,与世界互动。就我的身体界限而言,他人也系我的身外之物。
他认为朱熹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既然界线不一定靠现实的障碍来塑造,而仅靠心中的虚拟就能起作用,那么,社会生活中的其他行为规则,也可以依此设立。辛亥革命之后,白话文逐渐成为正式的学术的和官方的书面语言,也是因为社会行为规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如果一个人既掌握英语,又掌握日语,那么这两种固定状态在大脑中是处于不同的生物区域,还是处于同一个语言区域?如果它们分别位于不同的区域,那么这就承带,大脑要为人类所有的语言预留位置,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汉语哲学通过分析和比较语言与哲学问题的演化,说明Being问题仅是由特定语言形态带出的问题而不具普遍性。就是在同一语言之中,也同样存在着传达的障碍。无论真性甚至真理,意义理论还是形式化的语言,都是为了认识和交流,因此势必要通过言语才能达到。
除以上三种语言秩序之外,还有一种语言现象也属于语言际低可传达性的范围。人的行为受人的意志支配,而准确地理解人的行为秩序,就需要理解行为的动机和目的,从而理解其意义。
这就意味着,人们不再有可能从最初的源头上来探讨那些古老的语言与古老的文化和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从而求得对语言形成和发展的一些外在因素的理解。人的情绪、审美体验——比如意境——和主要以概念的多义而展开的思辨的表达,自然、无意或有意地利用语言的复杂涵义和关联,亦属一种秩序,因为缺乏明确的指称、清楚的关联,这样的语言在语言际的传达中,可传达性是最低的。但是,汉语哲学不等于中国哲学,通常所谓中国哲学的若干问题当在汉语哲学的视野之外。其一,今天的人能够以与文本同时代的语言、这些语言当时的语义来理解、处理和阐释经典文献,当然还要悬搁所有自那个时代之后的知识。
塞尔认为,语言哲学是心智哲学的一个分支,语言是心智与世界关联的一种能力。不过,当那种经验主义理论从以批判传统形而上学为主而转向以解决问题为要务时,其观点也就发生了变化。原因是多重而且明显的,就汉语哲学而言,汉语形式及其语境的重大变化乃是基本的方面。关于行为的秩序,语言哲学中所谓以语行事就包含了这一层内容。
因此,truth就是指一个句子的意义的真实的性质,它的准确的对译应是真实性或真性——尽管这个词语不是现成的。但是,人们通常以世界和事物的秩序来规定行为的秩序,这也是为了使得行为秩序简明有规则,容易认知。
这样,印欧语系语言的那些语法标记和形态等外在现象就不再成为汉语研究的约束,而汉语简明的词序约束不再是遮蔽汉语内在原则的迷雾,相反却是揭示普遍原则的指针。但是,truth译为真理,为语言哲学的汉语表达带来了许多困难。
虽然不同语言关于人的日常基本行为的理解和传达可以达到高度的一致,但是,这些行为实际上都与不同的社会秩序、文化和习俗等因素结合在一起,因此,仅仅描述一个就餐的行为,在不同的语言中就会展现不同的秩序,比如是否以及如何使用餐具、进餐次序、入座礼仪等,而这些秩序翻译成另一种语言之后,在不熟悉此一社会、历史和文化环境的情形下,人们就会产生不同的理解。这里可以断言,在古代,汉语哲学所思考和表达的存在及其秩序与印欧语系若干语言所思考和表达的存在及其秩序之间的区别,分别受到了语言本身的结构和形态的影响,于是,这种差异在哲学上就导致了相当不同的理论现象。只要他们对那个世界的唯一依赖是经由他们的所见和所行,那么,我们就要说,在革命之后,科学家是在应对一个不同的世界。第一,生成语法理论合理地解释了汉语与其他各种语言在表达自然科学、数学和逻辑等方面的共同性、高度可传达性和可理解性的先天——半康德意义上——基础。如果存在一种完全独立于我们的意义,那么这种意义与我们也是不相干的。这是全人类共有的,而且显然只有人类才具有。
在英美传统中,人文主义被等同于世俗主义的普及,而在大陆传统中,它被等同于那种反人文运动所挑战的基本的、普遍的人道。因此之故,汉语是否适合于哲学思维的问题,以及更进一步的质疑,汉语思想中是否包含哲学的内容,即一般所谓关于世界、知识、理性、道德与审美以及语言等观念及其论证,就与现代汉语哲学并驾齐驱,直至今天依然还时而刺激人们的神经。
前面关于语言哲学和乔姆斯基生成理论的分析和讨论表明,它们亦都蕴涵认识论的目的,即人的认知能力与世界和事物秩序之间的关系。他所说的创造性实际上至少包含了两个层次的生成。
进入 韩水法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汉语哲学 方法论 。为此所举出的证据一如下例:在口语中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常常用具体的词来表达,在日常生活中,一般人更爱用形象的词汇,而不用或少用抽象的词汇。
同样困难的问题是,人类的语言是从同一种语言衍生而来,还是有着不同的起源?或者更为复杂的情况,各自独立起源的语言在历史的进程中,不断彼此融合,又相互分离,它们的源流就不是单一的,而是混合的? 由此而观语言学和汉语本身,许多新的问题就自然而起。如果是处于同一语言区域,那么英语的心智状态就要与日语的心智状态相重叠和兼容,共享语言区域的神经网络。因此,问题不仅涉及语义,而且还直接关涉语法和语境。如果套用黑格尔的说法,那么这就表明,汉语自古就是一种适合于思辨的语言。
该位作者还认为:中国的古文不标点,不分句,不分段,一气呵成。由此,我也可以说,认识论在这里与语言哲学重合了。
但是,没有真正搞清楚的是,把乌尔都语(Urdu)或文德语(Wendish)的量词范围看作不足以产生一种关于‘在乌尔都语中为真或‘在文德语中为真的明确定义这种看法,对这两种语言是如何不公平。康德首次明确而有力地将Being问题归结为语言的和逻辑的功能。
在《最简方案》时期,乔姆斯基的说法有重大调整:语言官能的某种状态不能视作是带有己定参数值的初始状态的实现,而应看作是不同经验的某种偶然产物,其本身并不令人特别感兴趣,自然界中的其他现象也是如此(这也正是为什么科学家是做实验而不是记录自然最简方案环境中所发生的事情)。总之,关于哲学语言争执的一个基本结论是,任何一种语言在基本结构上都具备足够的潜能以从事任何的哲学思维,但是,并不是任何一种语言在任何一个特定的发展阶段都能够充分地承担哲学表达的重任,因为一种语言需要一段时间来展开自身,包括句式、词汇和足够的背景知识。
在前面我将与语言秩序对应的对象秩序划分为三种类型,即世界和事物的秩序、行为的秩序和情绪。在这里,语言秩序体现与事物的对等关系。值得注意的是,人文主义与启蒙一样,亦是一个极其重要和广泛的词语,而非普通词语,它在不同的语言和社会境域中也有这么大的意义差异,而这种差异所体现的乃是不同语言所表达的对人的性质的不同理解。譬如,就参数而言,问题就是这些参数如何而来,参数集内部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形成的,而这关系到一种具体语言的具体生成。
在20世纪上半叶之前,许多语言学家和其他学者认为汉语是一种不发达的落后语言,汉语没有语法,而先进的和发达的语言都有复杂的和完善的语法,尤其是屈折语那样的语法。第三,汉语哲学亦不像诸如德意志哲学或欧洲大陆哲学那样,强调地区的特点。
就此而论,我想稍微谈一点语言史的事实以佐证和加强这样的分析。高本汉认为,语言乃是最有效的思维工具,汉语作为这样一种工具可以解释中国人的思维方式。
因此,日本、朝鲜和越南等地的古代哲学的一部分就可以纳入汉语哲学的领域之内。其三,完全以现代汉语并在现代语境中来理解古代的经典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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